溺水打撈救助流程
一、隊友接到溺水救助求助信息后,應及時向所在救援隊負責匯報,讓負責人安排信息組負責對接;
二、救援隊信息員要詳細向求助者或信息提供者了解溺水者信息,姓名、年齡、性別、溺水原因、溺水地點、溺水時間、溺水人數、溺水地天氣、溺水地交通及車輛通行情況、溺水者與求助人或信息提供者關系及聯系方式;
三、救援隊信息員將信息收集后,及時向負責人匯報,負責人向救援隊征集隊友自愿參加出隊救助,救援隊信息員要將出隊隊友人數及姓名報備購買意外保險;
四、救援隊到達現場后,要迅速找到溺水者家屬,沒有家屬在場的,可與當地警方對接,確認溺水者準確的落水位置;
五、救援隊在開始溺水打撈前,應向溺水者家屬或警方明確、展示將使用的溺水打撈方式和工具,告知該方式也行會對溺水者造成傷害,如溺水者家屬或警方不同意使用該方式,禁止開展溺水救助工作;如溺水者家屬或警方同意使用該方式及工具進行溺水打撈,應與其簽訂溺水救助免責協議書;
六、開始溺水打撈工作,溺水打撈的成功與失敗,取決于對溺水者溺水位置的準確定位,確認溺水者準確位置特別重要;位置確認后,先在其溺水位置下游位置十米范圍內排查,如果無果,在分區域逐漸擴大范圍;
七、對在洪災中溺水者的排查,應重點排查水上堆積物,河床兩邊;
八、發現溺水者后,其還有生命跡象,應及時開展救護工作;
九、發現溺水者后,如發現溺水者已無生命跡象,隊友禁止使用手直接與溺水者接觸,應使用手套;禁止使用手在水流中直接拖行溺水者;應采用繩索活結拖行;將溺水者到河床邊后,交溺水者家屬或警方處置;如警方不在現場的,應撥打110,通知警方到達現場,將溺水者移交給警方處置;
十、溺水救助任務完成后,為體現對溺水死亡者的尊重,救援隊現場指揮員應組織參加隊員向其遺體默哀后,方可收隊;
十一、在溺水救助現場,參加救助隊友應保持沉默,禁止大聲喧嘩,禁止嘻哈,服從救援隊現場指揮員指揮;現場信息員要及時將現場救助情況回傳到所在救援隊工作群。